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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開始,一個禮拜至少寫一篇網誌!越來越懶得寫網誌,大概是認為沒人會讀我的網誌吧。不過沒有人讀我的網誌就不寫,這不是我開網誌的初衷。而且,沒有人讀我的網誌,不就代表我寫的不夠好嗎?不夠好就不寫豈不跟噎到就不吃飯一樣可笑!所以,我要開始寫,並,一個禮拜至少一篇文章。
那,寫網誌要做什麼呢?我想,就跟寫日記一樣,當作是記錄我怎麼過我的日子的證據。也寫下一些容易忘記但是卻又不捨得丟棄的記憶!未來想起來的時候,可以從這裡面拾起那些回憶!這樣子的感覺有點像把錢放到忘記之後,過了很久又從某個口袋裡面發現的感覺!
也寫一些我跟敏的趣事吧,我們這麼大而化之,一定有很多很好玩的事情應該要留下來懷念。
謹以此篇宣告我一週寫一篇網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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